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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集团9873.cσm关于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的通知

日期:2024-10-31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党校学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学员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深入学习思考,引导全体党校学员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内在素质,锤炼过硬本领,按照党校工作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在银河集团9873.cσm分党校第72期学员中开展“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党校第72期预备党员班、发展对象班学员、积极分子班学员

二、诗歌内容

诗歌主题应聚焦“我和祖国共成长”,鼓励学员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红军长征出发90周年等热点话题,结合自身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经历,分享如何在党的引领下,以青春之我助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个人故事和深刻感悟,展现青年与党同行的生动实践和心路历程。着重反映当代青年对党的信仰、对青春的理解和对奋斗精神的诠释,如何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如何将“小我融入大我”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火热实践。

三、作品要求

1.诗歌体材不限,古体诗、近体诗、新诗等均可,题目自拟,主题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感情真挚,注重文学性与可读性。其中现代诗单首不超过50行。

2.诗歌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评审委员会将组织开展查重工作,一经发现抄袭行为,将及时反馈学院分党校,严肃处理。

3.诗歌格式要求: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仿宋、四号”,行间距26磅,“学院、专业班级、姓名”以“楷体、四号、加粗”格式落于标题下方。

四、作品提交

各位学员要将诗歌创作大赛作为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全体学员(含预备党员班、发展对象班、积极分子班)要积极参与、认真撰写。征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Word文档统一命名为“预备党员班/发展对象班/积极分子班+本科生/研究生+姓名+题目”,请于11月12日前将电子版Word文档和纸质版交至各学员班负责人处,各学员班需提交《附件1:党校第72期学员“我和祖国共成长”主题诗歌创作大赛汇总表》。各学员如有疑问,请与相应学员班级班主任联系。

预备党员班:

刘琬菁 联系电话:18656565581QQ:714221248

发展对象班:

马贤峰联系电话:15212455765QQ:825189185

积极分子班:

葛海涛 联系电话:15656059806QQ:1360997365

五、作品评优

学院分党校将组织评选出优秀诗歌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对获奖者予以表彰,纳入学员班评优考核。



中共银河集团9873.cσm委员会

中共银河集团9873.cσm委员会分党校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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